问题 |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赔偿 |
释义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部分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余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确认 不支付 ,雇主不得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包括: 1.如果雇员自愿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者雇主提高劳动合同的工资,但雇员不愿意续签,雇主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因主管部门转移或转移工作单位而终止劳动合同,且未造成失业,则雇主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由于工人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应当支付报酬”的问题,公司向员工支付报酬,这就是补偿,所以员工应该提醒自己,自己申请。如果员工什么也不做,如果他们可以少补偿一个人,他们可以节省更多的钱,公司也不会主动要求你补偿。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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