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托收的核实过程是什么 |
释义 |
(1) 出口企业报关时,应当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外汇收据核销单》,提前向海关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有序列号的外汇核销单。海关核实无误后,应在核销单和报关单上加盖与核销单相同编号的“检验章”(3)报关后,出口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核销凭证的存根交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出口收汇的监督,出口企业将货款汇入出口地银行后,将核销单、报关单及海关退回的有关单证汇至收汇银行,银行应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款通知单,并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单上填写相应的核销单号。(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核销专页结汇水单、收汇通知单等规定文件 (7)国家外汇管理局按规定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核销”章,并将出口退税专用件退回出口单位,作为今后退税的依据 所需文件: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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