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和结案而不支付 |
释义 |
1、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法院将终止执行。如果暂时没有执行属性,可以暂停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合理异议的;(三)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四)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停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二)撤销基于执行的法律文书;(三)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执行财产,无债务承担人;(四)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的债权人死亡;(五)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是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第一,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申请。保证人接受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交公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通知书和查询记录。 3。公证员协助双方起草、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持《合同协议书》和《强制执行生效公证书》向公证机申请。 该组织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答案。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法院将终止执行。如果暂时没有执行属性,可以暂停执行。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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