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会失去继承权 |
释义 |
继承权如何丧失?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变造、变造遗产的,篡改或者毁坏遗嘱,情节严重的。代位继承的条件是:1。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代位权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晚辈的直系血亲,不受世代限制。孙辈(孙辈)、曾孙(曾孙)有代位求偿权,被继承人长辈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没有代位求偿权。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继承人因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当上述四个条件完全满足时,才能发生代位求偿。代位继承不同于再继承: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移给法定继承人的制度。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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