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止岐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 |
释义 | Subcommission onPrevention of Discrimination and Protection of Minorities根据经社理事会1946年6月21日第9(Ⅱ)号决议设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下属的最主要的机构。小组委员会是由个人身份的专家组成,其职能是向人权委员会提供专家和咨询服务,进行各项研究,尤其是根据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进行研究,并就防止任何形式涉及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歧视和保护在种族、民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人等问题向人权委员会提出建议;履行经社理事会或人权委员会可能委托的任何其他职能。小组委员会最初由12名成员组成,后扩大至现在的26名,由人权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各会员国提出的候选专家名单,秘密投票选举产生,以个人身份工作,任期4年。根据区域分配原则,小组委员会成员在各地区的分配数目为:非洲7名、亚洲5名、拉美5名、东欧3名、西欧及其他地区6名。选举小组委员会成员时,同时选举其候补成员,如正式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候补成员可以参加会议并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地位。中国自1984年起选派专家当选为小组委员会成员。小组委员会除专家成员外,各国政府,各专门机构、民族解放运动和具有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派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会议。小组委员会下属来文、奴役、和土著居民问题三个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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