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二次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二次强制执行 申请二次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2.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进行强制执行。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清单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2.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4.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5.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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