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如何处理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付款 1.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 2.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3.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 1.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法律网提醒,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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