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铁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10月27日) 索赔时效对承运中的货物、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者逾期,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输规章180日的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交付的次日起计算;货物、包裹、行李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者运到期限内已经确认灭失的,自铁路运输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计算。 对旅客伤亡,向铁路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的规定。自到达旅行目的地的次日或者旅行中止的次日起计算。对路外伤亡,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1年的规定,自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次日起计算。届时与《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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