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奖励工资制英国罗恩(Rowan)根据经验方法建立起来的、同成本节约相联系的一种计时奖励工资制。同哈尔西奖励工资制相类似。它的基本内容是:以过去工作时间的平均数作为标准工作时间。在标准时间内不能完成其规定工作的,仍保障其计时工资;凡是以少于标准时间完成规定工作的,除按通常工资标准核算计时工资外,还另发奖金。其奖金数额按节省时间占标准时间之比的比率计算,不需另定奖金率。奖金的最大限度,不能等于其计时工资,亦即工人收入不能相当于其计时工资的两倍。其计算公式为:(1)未完成标准工作的(即定额未完成100%者,工人收入=实际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2)定额完成超过100%者,工人收入=(实际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1+ (标准工作时间-实际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罗恩奖励工资制的特点是,未能完成定额的工人,仍能得到基本工资;超过定额的工人除基本工资以外,还能得到奖金,但奖金额有最高限度。实行这种制度可以促使工人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工时消耗,节约人工成本。但是,其计算较为复杂,不易使工人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