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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保险金是否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
释义

案件回顾:2013年,市民孙女士以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于2014年初办理完离婚手续。2014年3月,一场交通事故让孙女士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好在孙女士多年来坚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公司为此向孙女士赔付了10万元。孙女士计划得很好,打算用这笔钱进行后续治疗。不料,闻讯赶来的前夫很快找到他,要求孙女士给他一部分保险金。前夫给出的理由是,保险是在他们结婚期间购买的,用于购买保险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有了补偿,就等于收入,所以他们应该平分。当然,孙女士也不愿意分钱。她认为这笔钱是保险公司对她伤害的赔偿,是给她后续治疗的。这和她的前夫无关。他们谁也说服不了对方,所以她得找律师商量。高级律师律师网他说,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保险关系中不存在夫妻关系,婚前婚后也不存在问题,保险金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保险金具有严格的个人属性,只属于受益人。根据规定,一方因人身伤害取得的医疗费用和残疾人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向孙女士个人财产支付了10万元保险金,孙女士前夫要求分割保险金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应予以支持。以上是离婚时是否将人身保险金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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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