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这是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中,最常见的一种。因为很多人对离婚起诉书不重视,随便一写就交给法院了,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对于这样的起诉书,法院会认为当事人起诉的理由不充分而不立案。 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出现又没有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与军人离婚,必须要军人同意才能离,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军人自己同意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判离婚的。 第六、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 第七、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些时候,虽然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法官为了省事,依然判决不准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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