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对医疗纠纷的解决,此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有人就问了,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其实这里的时间限制,就是指法律上面规定的诉讼时效。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 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医疗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发生医疗事故后受害当事人如何积极主动的要求医院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分配原则。但是对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数额的计算仍然是要由受害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的。 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受害当事人应该积极主动的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以免灭失,一般来说可以收集到的证据包括,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一切可以证明医疗过程真实情况的材料。 1、患者病历 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检验单 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 3、处方及药品 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处方底联交患者一份,患者要注意保存。此外药品以及药品包装袋等也是较为重要的证据。处方可以反映医生是否用错药,剩余药品及包装袋可以反映药房或护士是否发错药。 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 输血输液在临床上容易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一旦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引发了医疗纠纷,患者要注意保存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其包装袋,以便日后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除此之外,手术患者组织切除物等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有利证据。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 综上可知,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的时间要求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再向法院起诉的话,则法院就有可能不会受理你的纠纷,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榆林律师! 医疗纠纷的责任如何认定 医疗纠纷民事上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取证时应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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