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单位的房子能否出租? |
释义 | 很多人都有单位分发的福利房,居住多年后因为某些原因搬迁新居,旧的房子因为属于单位所有又不能卖,想出租出去,这也是对于多余资产的一种使用,使其能为原住户带来收入。那么,购买单位的房子能否出租?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单位的福利房可以出租,但是不可以买卖。因为单位的房子手续齐全,但是产权属于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二、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三、租房正规过程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四、租房后最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但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下称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url]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综上所述,没有产权没有验收的房子不能出租,出租时需要房产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出租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签署租房协议、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购买单位的房子能否出租?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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