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商标争议 |
释义 | 一、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商标争议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受案范围为: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 2、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3、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申请时限: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是对1988年1月13日以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自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争议是商标专用权的归属之争,是在先商标注册人对在后注册商标提出不同的意见,并要求撤销有争议的注册商标行为。欲知更多详情内容,欢迎阅读法律咨询网其他相关阅读或者直接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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