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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
释义
    一、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
    原则上,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会一并审查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主张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银行贷款、一方签订的《欠条》或者《借条》,以及需要提供相关的还款、转账记录。
    但是,如果另一方并没有在相关借款合同签名确认,也没做担保人的,同时欠款金额超出家庭日常支出范围,另一方也否认存在相关的欠款,法院在本次离婚诉讼中无法查明欠款的真实性时,则会要求主张存在的欠款的一方另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归还婚前的个人债务。
    (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借款方借款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而是用来偿还自己婚前所欠的债务,那么未借款方在离婚时不应承担偿还债务。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呢?依据法律上述法律的规定,借款方在借款时,如夫妻二人就以感情不和,或已分居,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会做出合理判决。
    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在离婚时是需要将债务给处理、分配掉,但是,需要先确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它们承担者不同。离婚时双方就债务产生了纠纷该怎么做,应该来法律咨询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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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