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时间是否有限制 |
释义 | 工伤认定时间是否有限制 我本月17日凌晨在单位上班时因行车工误操作导致我左膝盖被砸伤,休息到下班时只有酸疼感觉不太严重没上报车间,到19日下午膝盖肿胀走路困难感到问题严重报车间,可主任说已过24小时已不能报厂部也就不能算工伤。请问这种说法正确吗 律师解答: 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报工伤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但你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17日被砸伤的事实! 相关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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