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势力范围 |
释义 | sphere of influence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订立协定划分它们彼此允许在第三国领土进行活动的范围。这原来出现于非洲的情形:欧洲殖民地国家企图在非洲国家扩大其殖民地而订立协定划分各自未来夺取领土的范围。这种势力范围并未赋予行使势力的国家以属于法律性质的领土权利。在非洲以外也有划分势力范围的情形,虽然并不以夺取领土为目的,但取得势力范围的国家彼此充允在势力范围内的领土上有某种行动自由,因而也严重损害当地国家的领土主权。例如,19世纪末,在中国,殖民国家划分势力范围,有时称为利益范围,例如,法国在两广,英国在长江流域,德国在山东,俄国在满洲,日本在福建等。这些势力范围随着不平等条约制度的废除即消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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