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检察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劳动改造机关、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其主要任务是: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检察监狱、劳动改造机关等执行国家法律和劳改工作方针、政策情况,纠正违反法律、方针、政策的行为,保障国家法律和劳改方针、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打击劳改犯又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监管改造秩序;正确处理劳改犯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案件,维护劳改犯的合法权益;促进文明管理,提高改造质量,以利于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业务范围是: ❶检察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执行法律和劳动改造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❷检察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 ❸受理案件,包括发现在押罪犯在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需要处罚的案件;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案件;强制留场(厂)就业人员的犯罪案件;罪犯及其家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和控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