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拾他人财物不还会受到治安处罚吗 |
释义 | 捡拾他人财物不还会受到治安处罚吗? 根据数额大小,涉嫌侵占罪或者是治安处罚。 案件介绍 昨天下午1点,安徽来沪农民工秦某在去银行存钱途中,放在兜里的一万七千六百元现金不慎掉落,被风吹散,慌忙捡钱的他没有料到,周围许多路人和司机非但没有帮忙捡钱,反而上前哄抢,现场只有三人将钱还给秦某,其它人捡钱后离开。新泾派出所赵*长说,如果明知是他人财物,拒绝归还,涉嫌违法(违反《治安处罚法》)。(2013年2月4日07:58东广新闻台)。 律师分析 应该说,一万七千六百元现金不慎掉落,被风吹散,有人不帮忙捡钱反趁机捡钱谋取不当得利,确实不道德,但还没有进入治安违法的射程范围。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的“哄抢”并不是指他人乘机拾取别人不慎掉落,被风吹散的财物(包括金钱)行为。从词义上看,“哄抢”应该是多人同时所为的行为,而且,最少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被“哄抢”物没有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比如啦水果的车车胎坏了,主人守护在旁;2、“哄抢”行为人行为上有一定的联络。但秦某被风吹散,他已失去控制,所以,他人只能拾取而不必要“哄抢”,抢也是与他人争抢。对于“哄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刑法规定了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其犯罪构成包括客观方面必须是“聚众”哄抢。即从人数上来看,必须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和必须是行为人联合行动等。治安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哄抢”违法行为,应该符合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构成要件,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显然,乘机拾取别人不慎掉落,被风吹散的财物(包括金钱)行为没有触犯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其实一般来说,如果是占有她人财物不还的话,只要财务不是数额比较巨大,一般都不会在实务当中以犯罪进行论处,但是确实有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