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与货款能否可以抵消 |
释义 | 一、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与货款能否可以抵消(《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经双协商一致的,可以违约保证金与货款数额一致的,可以相互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债务的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 (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问。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签订第三方代偿协议,签订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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