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不还可以上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对于已婚的借款人,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出借人可在下列两种情况时要求“夫(妻)债妻(夫)还”: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所负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下列情况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偿还借款: 1、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从事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4、一方因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负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证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财产,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如果私人间借款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则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钱,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而无需打官司。 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于借款不还我们需要从两个大方向考虑,如果是已婚人士,法律规定一定条件下债务“夫债妻还”或“妻债夫还”,但是在法定条件之外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配偶还款;如果是未婚人士,如果私人间借款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则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钱,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以上是法律咨询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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