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热门城市:拉萨律师 南京律师 大连律师 长治律师 浙江律师 丹东律师 宜春律师 贵港律师 儋州律师 台州律师 合同在生活中发生纠纷是很常见的,一旦合同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法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合同的履行地,这个时候很多人就犯难了,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呢?确定合同履行地原则有哪些?这些问题,请看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 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 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 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 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 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2、实际履行地原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的解答,不同类型的合同确定履行地的方法是不一样的,生活中最常见的借款合同,就以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非常的重要,如果履行地确定错误,法院是可以为由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限而拒绝受理案件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深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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