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
释义 |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114条有法律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另外,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16条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对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就可以看出,违约金如果超过了合同标的金额的20%,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上限一般需要控制在合同标的金额的20%之内。 违约金应该如何支付? 支付合同违约金需要以合理性为标准。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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