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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法的客体有哪些
释义
    著作权法的客体有哪些
    以下作品都属于著作权法的客体。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在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内创作的作品,均属著法保护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此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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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6: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