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款能否执行法定代表人 |
释义 | 一、公司欠款能否执行法定代表人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 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欠款怎么追回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公司欠款: 1.债权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债权人可以委托催收公司催收。 4.债权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5.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公司欠款法院强制执行要多久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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