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哪些不同点 |
释义 | 一、三方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哪些不同点 1.签订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 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二、毕业生三方协议可以随便盖章吗 法律网提醒您,毕业生三方协议不可以随便盖章。 1.如果毕业后就职具有人事权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通过调函将户口和档案会转到企业单位; 2.如果毕业后就职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等,则档案和户口将挂靠在其挂钩的人才交流中心; 3.业后没有立即就业或分配的毕业生,超过规定时间,学校也会将其档案转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签三方协议后不去单位可以直接找别的工作吗 三方协议不去可以。要向你所在的学校提出申请违约,再和签约单位商定好违约事项,一致后重新领取三方协议,这样不影响再次签订就业合同。合同赔偿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理。 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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