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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释义
    在我国古代,是没有诉讼时效这种规定的,西方法治思想传入后,我们才借鉴西方法律制定这种传统习惯下不存在的规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人往往不知道有这种规定,于是在法律诉讼中常常出现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的现象。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有诸多条款,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事情。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条款有12条,从188条到199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通》)规定了7个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适用意见》)有13个条款。
    二、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与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一)《时效规定》第一条仅规定了部分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二)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时效改为3年
    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特别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让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
    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实务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就是停止了继续计算。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实效期间,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就是断了重新计算。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统统无效,等到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重新计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借据出具之日,只是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确认,而未约定义务的履行期限。《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债权人在未明确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前,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只有在该期限届满之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债务人对债权人权利的侵犯。我国的《民法通则》及《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原被告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选择在几年后才主张权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因此直到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精神。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把握好诉讼时效对于维护债权人利益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当超过诉讼时效后,债权人再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就失去受到保护的权利。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规定中对诉讼时效的计算都有比较详尽的阐述,所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人偿还债务千万不要忘记诉讼时效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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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