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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案后多久可以立案
释义
    报案后多久可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立案
    第一节?受?案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应当与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六十条?经过审查,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六十一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第二节?立?案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五条?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
    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
    (二)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三)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四)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五)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六)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
    (七)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
    相信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对报案后多久可以进行立案有了相应了解。在遇到犯罪案件后,及时报案不仅能方便警方更快处理案情,促进案件侦查进程。也能为受害者加大营救机会或者更快追回损失的利益。如果您对立案侦查方面还有相关疑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希望在这里您可以得到更全面更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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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