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
释义 | 公司是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样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关于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很多人有疑问,设立分公司也是需要到有关的部门进行登记的,才可以设立,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子公司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 分公司无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无此限制。 设立子公司与设立一般公司要求大致相同。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是撤销分公司的由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拓展资料: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综上所述,关于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分公司的设立与总公司的设立都是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来设立的,同时总公司设立的时候是需要到有关的部门进行登记的,同样的,分公司的设立也是需要到有关的部门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通常是指一种社会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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