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抽血放回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从严谨的法律角度上来说司机到底属不属于醉驾,交警工作人员没有资格去妄下定论的,因为犯罪行为是只有人民法院才有资格盖棺定论的。而工作人员在对醉驾的司机抽完血以后又放回家里面也很正常,因为血检结果没出来代表着没有确切的证据能够依法逮捕的,很多人可能并不真正了解醉驾抽血放回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醉驾抽血放回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从法律上来讲,进入司法程序的标志是刑事立案,从立案之日起,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对犯罪的追诉从立案开始。对醉酒驾驶人进行血液检测,是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不能作为开启司法程序标志。 二、醉驾抽血后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出结果? 涉及酒驾或醉驾被交警部门采血样送检的,送检、鉴定和结论送达时限均一样,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三天之内完成,检验鉴定机构检验血样并出具检验鉴定文书也是在三日内完成,办案部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所以,一般从采血到送达鉴定结论应该在九天内完成,如果办事效率高的,可以在4—5天内收到鉴定结论 。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 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由此可见,醉驾抽血放回家实际上是因为整个司法程序还没有正式启动的,抽血只是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取证的一个强制性的过程,换句话说,血液的检测结果出来如果真的低于80毫克的话,公安机关也就没有理由再去强制性的逮捕了,但同时提醒大家,放回了家以后千万不要有逃逸的这种心理,否则事态只会对自己越来越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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