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赔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轻伤一级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赔偿规定是残疾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城镇标准:其计算方法是,城镇当地收入×20×100%=651974元 农村标准:其计算方法是,农村当地收入×20×100%=233386元 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 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是确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不是赔偿参考等级。一般的伤害案件赔偿包括了: 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误工费——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二、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另外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如果构成伤残的,残疾用具费也需要伤人一方承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刑事责任的承担的,如果说是故意或者是其他方面违反交通规则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进行刑事责任承担,但不管怎么样来讲民事赔偿必不可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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