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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终局裁决
释义

终局裁决

又称“终局决定”、“终局裁定”。行政司法裁决的一种。法定的行政复议、复审机构,对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复审所作的最终的不得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1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专利法》第43条第3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也有终局裁决的规定。行政机关拥有的终局裁决权必须经法律特别授权,法规和规章无权授予行政机关终局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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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