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在有人员伤残的情况下,要对伤者作出赔偿,那么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大家知道这个鉴定的时间是多久吗? 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实践中,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遭受的伤害情况不同。有的受到伤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而有的则是一年,最短的可以是3个月。所以,还需要根据每个伤者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最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间。法律咨询网你身边的好帮手,有法律问题就找法律咨询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范文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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