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如何判断是否达到伤残等级 |
释义 | 交通事故鉴定 对于交通事故的鉴定,有2种途径,一种是针对人身损害进行的伤残鉴定,另外一种是保险公司的派出的定损员; 1. 公立鉴定机构 公立鉴定机关,可以由受害者或者是受害者的亲属自行联系,只要是国家承认的鉴定机构就可以。在人民法院根据伤残等级判决赔偿款的时候,由行政机关出面,让受害者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这类的坚定机构一般的名称是,“xxx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以上2种鉴定方式,可以由受害者自行选择,行政机关或者是交通部门不会强制性要求。 2. 定损机构的保险公司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因为保险公司与当事人之间签订了保险协议,所以保险公司也作为交通事故的坚定机构,所依据的法律是保险合同。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由保险公司派出定损人员,对车辆的损坏进行评估,被保人员对于定损人员给出的评定没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机动车辆定损单上面签字确认,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份依据对被保险人做出赔偿。(保险公司只有在双方认可或者是签订了合约的情况下,才可以鉴定,否则是没有鉴定的资格) 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分为1-10级,每一级别的赔偿比例都不一样,赔偿的比例对应为100%-10%,1级为最高级,赔偿的比列诶100%,10级赔偿的比例为10%。 伤残等级 以下内容的伤残等级有1-4级,摘自2017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1.受害者已经是植物人的状态; 2.受害者出现了智商20以下的极度智力缺陷和精神障碍,已经无法自理日常的生活; 3.受害者已经瘫痪在床(4肢全瘫,肌力在3级以下) 4.受害者出现了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 5.受害者肢体的严重缺失; 6.受害者的皮损损伤的面积在76%以上; 二级伤残 1. 受害者智商已经在34以下的重力智力缺陷或者是精神障碍,日常的生活需要他人帮助才能完成; 2. 受害者已经不能说话; 3. 双眼盲目已经到达5级 4. 双耳已经出现了听觉障碍或者是严重的畸形; 5. 受害者的皮肤的损伤在68%以上; 6. 受害者的四肢出现了损害(肌力在2级以下) 三级伤残 1. 受害者不能完成独立生活,需要有监护人监护,出现了智力重度缺失或者是精神障碍; 2. 受害者出现了面瘫等症状,难以恢复的; 3. 受害者出现了大小便失禁,并且难以恢复的; 4. 受害者的的双手,一只出完成丧失了功能,另外一只丧失的功能在50%以上; 5. 受害者的皮肤损伤的面积在60%以上。 四级伤残 1. 受害者遭受的智力损害在49以下或者是精神障碍,日常的生活不便,需要有他人的帮组; 2. 受害者伴有严重的运动性失语; 3. 受害者双眼盲目在3级以上; 4. 受害者的皮肤面积是损伤在52%以上; 5. 受害者双眼盲目在3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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