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征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概念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破坏国家对毒品实际管制的行为。其犯罪特征如下: 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犯罪对象是毒品,包括祖传的毒品和其他行为人所持有,又无法查明真是来源和去向的毒品。 2、犯罪客观特征,行为人具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行为。且行为人仅非法持有毒品即为犯罪既遂。但要求具有以下三个条件:(1)持有行为的违法性。(2)行为人实际持有毒品。(3)持有的毒品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 3、犯罪主观特征,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构成本罪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4、犯罪主体特征是一般主体,既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持有毒品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标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认,又无证据认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任何一种罪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达到较大。 (3)本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抢夺、抢劫他人财物时附带获取毒品的,如果在来不及清理赃物或不知犯罪所得中有毒品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明知获取的赃物中有毒品而非法持有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事先明知他人有毒品,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行为得手后又非法持有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总之,根据其法律特征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征的知识,如果你还有疑问,你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法律咨询网平台将为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律师们都会热情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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