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双方在就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特别的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就不能提起诉讼了,但也有例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知识。 在《民法总则》中,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几种情形下请求权的提起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权的提起是关于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权利人就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请求返还财产的;当事人的请求是关于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还有就是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的请求权。 需要注意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的绝对权,并非是属于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因此也就不应适用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同时因为此类请求权的提出是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侵害、妨碍以及正在面临的危险等情况而提出的,因侵害、妨碍以及危险一直存在,自然也就不会发生诸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类的问题。 此外,《物权法》在物权的保护中也规定了损害赔偿内容,对于权利人针对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请求返还财产的,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如所有权这些权利派生出的一种请求权权利,与债权性质上的请求权是存在差别的,因此也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是,如果是关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应当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对于所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有针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但是有一些情形下当事人一方就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使提出也得不到法院支持,这些情形包括:债权请求权的提出是针对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的提出是请求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的;请求权的提出是请求有投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缴付出资的;其他的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有四种情况。 1、普通的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即法律对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时效期间为三年。 2、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主要是有关于身体受到损害、关于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出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且没有声明以及寄存的财物受到损害等情形,这些情形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3、特殊诉讼时效。主要是其他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 4、最长诉讼时效。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是起算计三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当然,这个规定的具体适用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未有统一性的规定,存在的争议也比较多。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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