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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赔偿金如何计算的,常见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释义
    国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任务是为人民服务,他们之中有些是在执行公务的工程中无意损害了合法公民的权益,有些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权益,无论是属于哪种情形,都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金的,公民可以获得的国家赔偿金如何计算的?
    国家赔偿计算方式: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标准。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权、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不同权利受到损害,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1)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人身和自由完全由自己支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形主要有二:
    其一是行政机关违法拘留、非法拘禁等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其二是公检法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错拘错捕或错判并且原刑罚已执行的。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
    赔偿金=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数×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侵犯公民身体健康的赔偿标准。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其肉体不受非法伤害的权利。身体伤害分为三种。即一般身体伤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和赔偿误工收入。其中:医疗费一般包括四项:
    一是因直接治疗而支出的全部必要的医疗费;
    二是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是必要的伙食补助和营养费;
    四是护理费。误工费,则是指受害人因受伤而不能参加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工期,应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医院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误工收入,仍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以受害人实际收入计算。误工费最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5倍。
    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国家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金。包括因伤残所失去的收入和为解决伤残后生活困难所需要的费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日平均的10倍。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同时,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这一般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其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而又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已死亡的无劳动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其中,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到18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到其死亡止。生活费的标准可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
    (3)侵犯公民生命权的赔偿标准。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生活费。适用此标准应注意两点:
    ①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两者的总额不得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②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以保证其生活和生存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国家侵犯财产权的损害主要有:物之失去控制,物之功能或性能减弱,物之灭失等。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此属于物之失去控制,相应的赔偿方式为返还财产。但只限于返还原有财产,不含孳息等。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损失的赔偿。
    这三种侵权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比较复杂,赔偿计算标准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首先,如原物完好,即未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其次,如财产已遭受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序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如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给付一般按市场价格结合被损物品新旧程度进行估价予以赔偿。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拍卖是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临时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或者人民法院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将财产出卖给竞价最高的出价者。如果财产已经拍卖,原物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其赔偿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但对于折价或变价处理的,则并非给付所得价款,而是按市场估价赔偿。因为折价或变价已使该财产受到部分损失。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此种情况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即企业、商店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房租、水电费、仓库保管费、职工基本工资等,不赔偿可能取得的收益或者营业利润等。
    (5)对财产权的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两层涵义:
    第一,我国的国家赔偿对于财产权损害原则都给予救济;
    第二,在赔偿财产权损害方面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直接减少或消灭,其中不包括间接损失,即不考虑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或可期待性利益。
    公民的权益大致可分为人身权、财产权,不同的分类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也即公民可以获得的国家赔偿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是由公民所受到的损害来确定的,若公民没有遭受损失,则解释国家工作人员有失误国家也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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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