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民事案件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实践中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有可能是一审终审。那么大家知道一审终审的情形都有哪些吗?现在,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以及: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二、民事诉讼都是两审终审吗?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个审级法院运用一审和二审程序进行了审判,即宣告审判终结的制度。两审终审制是案件的审级制度,即案件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审结后,还可以经过第二个审级的审判,第二个审级为案件的最终审级。案件的审级制度决定于国家的司法制度。 但是民事诉讼并不都是两审终审。以下为两审终审的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9条,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 在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民事案件一审终身的情形有哪些了吧,换言之,民事诉讼并不都是两审终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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