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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是什么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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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赋予其权力,维护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是我国国家机构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一定要遵守我国法律为其设定的程序规则,否则会造成公权力滥用,那么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是什么,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解答。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是什么
    1、接受案件:面对控告、自首、报案、扭送、其他,应接受案件。
    2、审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
    3、立案: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
    4、侦查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
    9、移送审查起诉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主要程序
    (一)职权
    《刑事诉讼法》(下同)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管辖
    第18条第1款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强制措施
    1、传唤、拘传
    2、刑事拘留
    3、逮捕
    4、取保候审
    5、监视居住
    6、期限
    (四)侦查
    1、立案
    2、侦查
    (1)一般规定
    第113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勘验、检查。
    第114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搜查
    (4)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5)技术侦查措施
    (6)通缉
    (7)侦查终结
    (8)移送起诉
    (五)撤销案件
    (六)执行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稳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破案、采取强制措施等一系列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公正执法,否则会造成国家公信力下降,影响社会稳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泰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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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