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案后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大概三个月会组织开庭,简易程序为一个半月左右。 一、庭前程序 开庭前,要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并给予对方举证期限及答辩时间。 如果被告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需要登报公告,公告时间为两个月。 加上原告预交公告费、联系登报事项等,开庭时间会再延长2到3个月。 二、简易程序 如果案件标的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清楚,法院会主动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时限为三个月。 速裁。为提高诉讼效率,基层法院一般设有速裁法庭或速裁组。如果适用速裁程序,则简便快捷,材料不用转送业务庭,节省时间,可能不到一个月就能开庭。 三、普通程序 普通一审程序的审理时间为六个月,具体的开庭时间视主办法官工作量大小而定。 一般的基层法官一年两三百件案件是有的,加上参与合议庭,工作量也不小,个案也可能五个多月才能结案。 如果主办法官工作负责,办案效率高,个把月就能安排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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