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文书包括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为您推荐】元氏县律师 滨江区律师 洞头县律师 吴兴区律师 新市区律师 邯郸县律师 赵县律师 在实践中,进行民事诉讼一般需要提交民事诉讼文书,也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民事诉讼状,这样便于案件的审理。那么民事诉讼文书包括什么?民事诉讼文书需要具体阐述什么内容,大家是否知道,相信大多数的人对此还是不了解。下面法律咨询网的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文书。 一、 民事诉讼文书包括什么 民事民事诉讼文书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民事诉讼文书”。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民事诉讼文书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民事诉讼文书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诉讼文书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起民事诉讼文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民事诉讼文书包括什么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一下,民事诉讼文书原告会在文书中对案件详细介绍,这样有助于法官对案件基本信息的了解,对案件会有一个初步的判断。此外,大家如果需要写民事诉讼文书的话可以找一篇范文参考一下,把事实认定诉讼请求及理由条理清晰的表达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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