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重婚罪如何抓住小三 |
释义 | 告重婚罪如何抓住小三 如果确实构成重婚罪,可以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小三也被称为“二奶”,司法实践中“包二奶”行为下的重婚罪问题认定如下: “包二奶”是指男性在拥有了合法妻子后的婚姻家庭中,寻求精神上刺激、出于生理的需求或者是为了彰显所谓的地位,与其他女性保持相对固定的性关系的行为,男性在包养期间向女性提供适当的物质和金钱。法律应该如何对待“包二奶”这个问题,在婚姻法修改时,就存在不同意见的激烈碰撞。一种意见认为,刑法需要介入“包二奶”这个行为,原因在于其现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倘若不多加规制,会使这个现象更为普遍;另外,近年来绳之以法的多数贪官,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包养情妇现象,说明了这种行为滋长在了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急需引起重视;此外,因为“包二奶”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此起彼伏,严重的甚至导致了情杀之类的惨案发生。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法律把“包二奶”行为定义到重婚行为中,实属于管辖过宽,至少不可能在刑法中规定为犯罪,“包二奶”这种行为表现为一方向包养者索取物质,另一方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短暂满足,双方之间并没有夫妻的共同生活行为,两方之间也没有互相维持家庭的意思。 可以明确的是,“包二奶”破坏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念,让很多完整家庭走向了破裂,其社会影响不容小觑。是否应该将包二奶行为归罪,在这里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包二奶”是一类现象的统称,但它演变的形式是不同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其性质有所差别。**华业侦探公司拥有专业的唐山私家侦探,唐山私人侦探调查团队,提供唐山婚姻调查,唐山外遇调查等服务,成立多年博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是值得点赞的**侦探公司。 其一, 如果包养者与被包养者,只是偶尔的性交易关系,或者短期的同居关系,最多可以认为是非法同居,在此不可以认定为重婚,双方的性关系随时可以解除,或者约定了解除的期限,我们甚至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商业性的提供服务的关系,双方不存在对等,更不会以夫妻相待,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包养者与被包养者几乎不存在情感的牵绊,更多的是各取所需。 其二,我们可以理解双方在包养期间产生感情的也不在少数,难免一些从最初是包养关系的发展成了长期的同居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人私定终身,共置房产,互相见对方的亲戚朋友,甚至共同孕育下一代,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以夫妻相待,平等的相处并且维系长久的共同生活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生活状态看作为事实婚。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是否被多数人知道其关系,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当双方共同孕育了后代,他们子女就成了独立的个体,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是无法向公众隐瞒的,因此即使双方可以隐瞒重婚事实以致不为他人知晓为夫妻,也应该认定他们具有婚姻关系。总之,在判断是否成为事实婚,主要是考察两人相处模式,是否较为持续稳定,是否内部有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主观目的。 重婚犯罪属于自诉案件,法院不告不理,法律当中规定对于重婚罪只有受害人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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