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离婚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 1.物质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外遇影响离婚损害赔偿 男方有外遇要求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外遇的具体情节来决定。 1.如果男方的外遇行为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重婚; 2.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3.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过错方同时也有过错,那么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将会受到限制。 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法律网网将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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