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
释义 | 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社会抚养费按哪一方征收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男女双方合起来的,不存在社会抚养费按哪一方征收的说法。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社会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的内容,如果您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咨询我们的律师,以此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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