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传票一般以什么形式传递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 2.委托送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送达人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 6.公告送达: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 二、怎么辨别法院传票的真伪 辨别法院传票的真伪方法如下: 1.拨打该法院所在地的114号,查到该法院电话号码,然后拨打该法院在114登记的电话,询问相应庭室内勤的办公室电话,再与该庭内勤联系,查询是否有此案件,承办法官是谁以及联系电话即可; 2.法院有官方网站,上面可以查询案件信息,需要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的进展信息等都可以查看到; 3.法院发出的传票,还会附带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案件受理通知书等,一般会发2次短信,首先是通知接受案件,然后是立案短信,后面会有当地法院的网站,可以登录查看进度,最后会邮寄传票要本人签收。  三、法院传票有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传票应载明的内容有: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