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何时进行财产保全申请最合适
释义
    一、何时进行财产保全申请最合适
    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满足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保全对方财产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财产为机动车、房地产等的,应提供相关机关的登记材料;
    4.财产为对方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及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等;
    5.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时,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和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提供。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邮编及联系电话。
    2.申请事项:应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
    3.申请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原因。
    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要填写准确,申请书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申请书时间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注明实际递交时间,实际递交申请书的时间为正式申请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8: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