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 二、相关注意事项 开庭前,当事人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丁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2)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3)审核诉讼材料。 (4)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其他准备。根据审判实践,其他准备工作包括: ①追加当事人。 ②决定诉讼的合并与分离。 ③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综上所述,民事开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法院提出的相关问题,相应的需要用到的材料应该准备好,如果对于出庭时间有特殊情况的,应该和委托律师提前沟通好,避免影响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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