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释金一般是多少钱,保释金退还吗 |
释义 | 一般在什么保释的时候,除了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保释的条件外,同时还需要提供保证,而此时的保证分为了提供保证人和缴纳保释金两种方式。那此时申请保释的时候缴纳的保释金退还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保释金一般是多少钱?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施日期:1997.01.15)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二、保释金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保释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保释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释金的,没收保释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释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释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保释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释金。 2、决定退还保释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释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保释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释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保释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保释的保释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实践中,并不是申请保释就一定要缴纳保释金,此时还可以选择提供保证人,而作为保证人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当然,如果是缴纳保释金的话,那通常在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时候也是会退还的。但要是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则就有可能扣部分保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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