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罪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行医罪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二、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三、非法行医罪如何量刑? 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不应以医疗事故的标准为依据,应理解为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检察院不可能在相关决定书上只写着不予逮捕这4个字,因为检察院不予批捕也不是某一位工作人员就能私自决定的。并且真实的原因要体现在通知书当中。当然了,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也不是一言九鼎的,公安机关也有权力对不予批捕决定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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