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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上报时间限制有没有?
释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规定,工伤认定应以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又或者是经过医院鉴定为职业病时起的30天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鉴定。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也应该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诉延长鉴定申请时间。
    上述提出的工伤鉴定申请为一般情况下为从发生到上报的基本时限,下面来说说如果原单位不配合或者并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受伤员工以及家属可以自从伤害之日起又或者是经过医院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为期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并且是管辖范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员工就工作期间内工作环境中并且是因工作内容导致的伤害之日起、又或者经过医院诊断证明因从事工作导致的慢性职业病无法痊愈之日起为期30天,单位应及时上报劳动班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工作单位不配合拒不上报工伤鉴定申请书的,受伤职工、家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且向劳动仲裁部门对单位行为的控诉。
    工伤认定法中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拒绝上报申请工商鉴定的,受伤人员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都应该由原单位承担。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得知,工伤上报的具体时限分为针对单位为为期30天,并且可以因特殊原因导致延长时间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天;针对伤员家属的,则是职业病或者伤害发生之日起为期一年内。同时用人单位拒不配合上报工伤鉴定申请的,属于违法行为。因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应该承担因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以及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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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38:50